各基层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 “十二五”规划期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开始进行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种类
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有经费)、重点自助课题及一般规划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或参考指南中带“※”号部分评定。
二、成果形式
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同时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限于高教)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限于基础教育)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3年。
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申报要求
1.2010年已申报院级教育科学课题的负责人,如果有意申报此次省级课题,需重新申报;同一课题在省教科办以上规划部门获得立项,不能重复申报。
2.在研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见附件2)各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高教研究室邮箱bcsfxygjyjs@163.com。
四、 申报时间: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
五、申报评审费用
本次课题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高教研究室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