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上报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摄影: 审核: 来源: 上传时间:2009-09-3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学院研究决定,加强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和及时上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部门
    1.人事处负责机关及图书馆等单位职工体温检测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2.教务处负责教师体温检测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3.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体温检测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在传染病医院住院学生、在卫生所观测学生、在九公寓隔离学生以及后勤处工人、临时工的体温检测和上报工作。
    5.保卫处负责进出校园人员、保卫处工作人员、门卫人员的体温检测和上报工作。
    二、相关要求
    1.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报检测信息,并将负责人名单报学院防控工作指挥部信息综合宣传组备案。
    2.对教职员工的体温检测一天2次。早晨7:30时检测,8点上报;下午5:00时检测,5:30时上报。恢复上课后,教师早晨体温检测时间为7:00时,7:30时上报。下午检测和上报时间照常。
    3.对学生的体温检测一天3次。早晨7:00时检测,8:30时上报;中午1:00时检测,2:30时上报;晚上9:30时之前将检测结果报到学生处。
    4.各负责部门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到防控工作指挥部的信息综合宣传组李武成处。上报内容要详细说明体温检测的人数、有发烧症状的人数。体温达到37.2度以上的人员应马上送校医务室观察治疗。
    5.各教学系(部、院)和其它部门要全力配合以上部门的体温检测汇总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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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