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名单的公示

作者: 摄影: 审核: 来源: 上传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9〕13号)要求,学校组织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纪检办、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陈京 李韬

纪检办电话:0436—3555041

教务处电话:0436—355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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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