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会议

作者:高恩慧 摄影: 审核: 来源:教务处 上传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


3月22日,学校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关于落实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白师院字﹝2017﹞37号)。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及教务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副校长金向军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孙大春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17】30号)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关于落实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作了详细解读布置,并要求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重视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严格按照规程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废弃物,减少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

金向军要求各院(部)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落实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文件,积极配合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达到以下四点要求: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学院院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学院实验实训室自检自查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到位,教务处要会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督办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漏洞查找到位,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安全验收达标到位,摸清现状、消除隐患,确保省厅抽检顺利通过。

此次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分为组织发动、自检自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学校按照下发通知进行精心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着力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审核:孙大春 / 撰稿:刘海楠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