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作者: 摄影: 审核: 来源: 上传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的通知》和中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全校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合格共产党员,现就2016年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是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学校转型发展凝心聚力的重要基础。全校党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理解把握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做合格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目标是,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持续强化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务实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要求是,区分层次,突出正常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思想建党的要求体现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方式是,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

 

二、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习党章党规

1.全体党员的学习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2.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求。系统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全面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党章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章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